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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与中国工程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16-03-23


来源:系统管理员

记者:宦建新  来源:>>


本报杭州4月14日电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促进浙江科技强省建设,今天下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在杭州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在签约仪式上说,多年来,中国工程院与浙江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为工程院与浙江省进一步开展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今后,中国工程院将围绕浙江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问题,充分发挥工程院多学科、跨部门的综合优势和院士们的集体智慧,广泛联合科技界、教育界和产业界的力量,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促进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工程科技创新与进步,共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体制和机制,努力为浙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说,与中国工程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是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浙江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希望通过签订省院科技合作协议,深入推进与拓展省院科技合作,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的智力资源优势,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浙江省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合作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开展决策咨询。根据浙江省的需求,中国工程院组织院士专家对浙江省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战略问题,以及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纺织、机械等重点产业的技术进步和重大工程建设开展咨询。二是组织学术活动。中国工程院组织、推荐院士专家到浙江开展讲学、举办报告会、召开全国性学术会议等。浙江省聘请院士担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区域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载体的科技顾问和特聘专家。选派科技和管理专家到院士的研究团队开展合作研究和学习深造。三是加强合作研究与开发。对关系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聘请院士担任项目专家。联合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院士的科技成果优先到浙江省实现产业化。四是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开展针对浙江省企业的技术创新院士行活动。建立院士专家与企业的对口合作关系。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副省长金德水,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潘云鹤、邬贺铨、刘德培、杜祥琬、旭日干和部分院士以及浙江大学校长杨卫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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